为聚焦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目标,进一步推进全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依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订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30天(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31日)。
公示地点:硬硬av 网站(//ininav.org/)
联系方式:硬硬av 建筑节能与科技科(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83884160)
附件:《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
2025年12月30日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江西省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持续推进硬硬av 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的总体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示范带动、产业协同”的原则,加快推进数智化支撑下以装配式建筑为载体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建设,实现硬硬av 建筑业“绿色化、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30年,硬硬av 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显著提高,设计对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统筹作用显著增强,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初步建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统筹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合理布局,提高产业聚集度,培育一批技术先进、专业配套、管理规范的骨干企业和生产基地,支持现有装配式产业园和基地拓展全产业链,培育和发展为智能建造产业园区;打造一批装配式建筑典型示范项目,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和智能建造创新应用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一体化推进硬硬av 装配式建筑发展,积极培育智能建造产业园区
⒈一体化推进硬硬av 装配式建筑发展
全市新供地的房建项目采用装配技术建造的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房屋建筑单体装配率不低于30%,且装配率满足省级评价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硬硬av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规局〕
2.积极培育智能建造产业园区
支持硬硬av 武阳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安义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南昌(进贤)钢结构产业转型示范园、新建经济开发区等现有装配式产业园区和基地做大做强,推动等部品部件标准建造,因地制宜拓展全产业链条,培育和发展品类齐全、功能完善的智能建造产业园区,提升现有产业园水平。
〔责任单位:南昌县、安义县、进贤县、新建区、硬硬av 、市工信局〕
(二)以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为抓手,积极推进钢结构项目建设
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的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或地上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建筑原则上实施装配式建筑, 房屋建筑单体装配率满足省级评价标准要求;市级国有投资平台开发房地产项目按照土地出让条件执行。
鼓励医院、学校和保障房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技术建造,积极推进硬硬av 钢结构住宅项目和农房项目建设,推动钢结构建筑关键技术和相关产业全面发展。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硬硬av 、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自规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三)推动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协同发展,积极推进智能建造和绿色建造
⒈推动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协同发展
着力打造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主企业和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支持鼓励有条件的设计企业、构件生产企业和施工企业通过调整组织架构、资源整合、科技创新,做大做强,充分发挥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强强联合”,带动装配式建筑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推动硬硬av 成为中部地区乃至全国装配式建筑技术、人才、全产业链数字化管理重点输出城市。融合创新链、优化供应链、提升价值链,着力构建和完善涵盖研发咨询、工程设计、构件生产、机械化施工、装配式装修、运营维护、信息化应用等细分行业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逐步形成关联紧密、衔接高效、协同配套的有机整体,打造全国装配式建筑“南昌建造”品牌。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硬硬av 、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⒉积极推行智能建造
大力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设计、生产、施工与运维全生命周期的应用,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和市级重大重点项目应在全生命周期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动省级(含)以上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基地生产线流程“无人化”作业;探索建立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开展生产装备、施工设备的智能化升级行动,鼓励应用建筑机器人、工业机器人、智能移动终端等智能设备,推广智能办公、楼宇自动化系统。推动大数据、5G、VR等数字技术在装配式建筑建设和管理中的集成应用。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科技局、硬硬av 、市工信局、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⒊积极推行绿色建造
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绿色建造,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核心,发展品质优良、节能环保、功能良好的新型建筑材料,提高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比例。在新建项目中深入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开展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公示。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对建筑垃圾划分类别,实行分类存放、运输、消纳和利用。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硬硬av 、市工信局、市城管执法局、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四)深化建造方式变革,实现部品部件标准化建造
⒈强化设计引领,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研究
建立健全设计对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统筹机制,鼓励硬硬av 设计企业与政府投资平台、房地产开发企业、装配式建筑企业、高校院所开展合作,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形成创新合力,推广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和装配式钢-混凝土组合结构体系,加快竖向构件及管线集成技术应用,持续开发应用叠合墙(板)、模壳墙(板、柱、梁)、ALC轻质隔墙板、蒸压陶粒混凝土墙板、SPCS模壳体系构件、装配式楼梯、PC仿石通体路缘石等新材料,打造具有南昌特色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体系。
严格要求设计行业执行国家、江西省规范标准和装配式建筑政策,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确保实现硬硬av 装配式发展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科技局、硬硬av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⒉优化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培育装配式施工专业化作业企业
鼓励硬硬av 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加大创新研发力度,运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进装配式建筑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一体化集成,完善选型标准,实现建筑平面、立面、构件和部品部件、接口标准化设计。推进功能模块和部品构件标准化、建筑配件整体化、管线设备模块化,减少异型和非标准部品构件。
鼓励硬硬av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现场优先采用装配式临时用房、作业工棚、试验用房、安全防护设施、装配式场界围挡和拼装式临道路板。
支持硬硬av 建筑龙头骨干企业加快自有建筑工人队伍建设;优先扶持本土装配式构件安装、施工、运输等专业化作业企业提升竞争力,促进硬硬av 建筑工人就地、就近就业。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硬硬av 、市城管执法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行业监管,加快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
⒈加强行业监管
⑴严格土地出让和落实工作联动机制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应保障装配式产业园区和部品部件制造基地建设用地,对照年度目标任务,明确用地指标及具体地块,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用地享受工业用地政策。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将装配式建造有关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方案,并落实到土地出让合同;发展改革部门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和可研论证阶段应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征求住建部门意见,根据相关意见将装配式技术建造要求纳入项目决策材料和可研报告。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自规局、市发展改革委、硬硬av 〕
⑵严格规划和施工许可审查
对符合硬硬av 装配式建造条件的建设项目,发展改革部门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批复文件中要明确装配式建造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拟定土地出让方案(合同)时要明确装配式建造要求;图审机构按照职能部门审批要求开展施工图审查,并在审查合格书中明确装配式建筑设计比例。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规局、硬硬av 〕
⑶规范装配式建筑评价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项目参建单位开展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预评价和竣工阶段评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装配式建筑评价的监督管理,对项目评价情况进行检查。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硬硬av 〕
⑷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健全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明确建设单位、勘察及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单位等各方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对装配式建筑各有关参建责任单位质量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硬硬av 〕
⒉规范装配式建筑市场秩序,健全装配式建筑市场信用体系
加强对硬硬av 装配式建筑市场秩序的监管,充分运用联合执法、市场行为评价等手段,提升监管服务水平,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诚实守法的装配式产业发展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硬硬av 〕
⒊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结合“放管服”改革,加强对装配式建筑产业的指导和服务,在装配式建筑规划、用地、审批、部品部件生产、部品部件运输、施工、预售、验收、备案、创优评先等环节,建立健全保障装配式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的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规局、市工信局、硬硬av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管局〕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支持省内高校、职业学校设置装配式建筑、BIM技术、智能建造等专业课程;推动装配式建筑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和支持硬硬av 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建设新时代建筑工人培育基地,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转型。鼓励总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按照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要求,加快自有建筑工人队伍建设,培养装配式建筑行业紧缺技能人才,扶持本土装配式构件安装、施工、运输等专业化作业企业提升竞争力。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硬硬av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四、政策支持
(一)加强用地保障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产业用地给予工业用地政策支持。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自规局、硬硬av 〕
(二)落实税费优惠
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依法享受现行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三)容积率奖励
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宗地为单位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的地上建筑面积占地上建筑总面积比例不低于40%,房屋建筑单体装配率不低于30%,且装配率满足省级评价标准要求;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地上建筑面积可在规划方案申报阶段申请3%的容积率奖励,奖励容积率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具体奖励建筑面积在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中予以明确;对未落实装配式建筑要求的项目,建设单位对超容积率部分建筑面积补缴相应土地出让金。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自规局、硬硬av 〕
(四)招投标政策
装配式建筑招标时可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且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在招标文件自主评审因素中设置与装配式建筑相关的评审因素,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可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办理直接发包手续。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硬硬av 、市发展改革委、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五)工程保证金
对于硬硬av 具备装配式部品部件保障能力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依法享受现行有效的投标、履约、质量保证金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硬硬av 、市人社局〕
(六)造价管理
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装配式结构构件、围护构件等新材料和部品构件应及时纳入全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按照装配式方式建造的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和保障性住房,其因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所增加成本的测算规则,按《南昌市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指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装配率不低于30%的装配式综合单价与传统建造方式建筑综合单价持平;装配率不低于50%的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综合单价参考传统建造方式建筑,按每平方米增加150元控制;装配率不低于50%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综合单价参考传统建造方式建筑,按每平方米增加200元控制”。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财政局、硬硬av 、市重点项目管理中心、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七)房屋预售
对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领取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办理预售许可的最低预售形象进度条件可调整为单体工程施工至正负零;法律法规及土地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允许将装配式预制构件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总投资额,纳入进度衡量。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硬硬av 〕
政策支持有效期至2030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要落实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措施,组织具体实施。市直相关行业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政策措施,加大指导、协调和支持力度。
(二)实行监督考核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要加大对装配式建筑的支持力度,将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把省、市下达的工作目标和考核任务列入政府监督考核指标体系,定期检查考核。
(三)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加强政策解读与指导,提高社会认知度,建立装配式建筑体验中心和展示平台,提高公众参与度、感受度,为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它
(一)如遇国家、省、硬硬av 出台的装配式建筑的政策优惠力度大于本意见的优惠政策,则按照最优惠的政策执行。
(二)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进一步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洪府发〔2021〕17号)文件同步废止。
